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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时间:2024-01-27 21:23:07  来源:http://www.hbpzhlw.com  作者:admin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第一节 基础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一、基坑工程

1.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裙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

2.临边防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塔抗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相邻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利用支护结构进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导致相邻建筑物产生过大的沉降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时需采用局部回灌工艺;节约施工空间,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放坡时,使用支护结构可将开挖空间限制在主体结构基础平面周边外不大的范围内;减小基础底部隆起,由于开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围的土体会发生回弹变形和隆起,严重时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设计和施工支护结构,可使这种变形大大减小;利用永久性结构作为支护结构的一部分,如作为主体结构地下室的外墙等。

基坑支护结构侧壁安全等级及重要性系数可以分为:

(1)安全等级一级。破坏后果为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此时重要性系数r0取1.1。

(2)安全等级二级。破坏后果为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此时重要性系数r0取1.0。

(3)安全等级三级。破坏后果为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此时重要性系数r0取0.9。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浅基坑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施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但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

超过多少m深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施工,必须考虑运输坡道的设置

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现场自然地面2.0米时,必须在周边设置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180㎜高的挡脚板组成的防护栏杆。

(一)《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部分条款摘录:2.1.1高处作业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2临边作业

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注:本条是强制性条文。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对“高处作业”的规定是:“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临空高度在2m及以上的临边部位,如楼面、屋面周边,阳台、雨蓬、挑檐边,坑、沟、槽周边等具有较大的高处坠落隐患,因此,通过设置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立网及踢脚板或工具式栏板可以保证高处作业的人员安全,以及防止高处坠落物体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生。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内“4.3防护栏杆的构造”一节内相关要求。]

4.3防护栏杆的构造

4.3.1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180㎜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

2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3.2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如用钢管做立杆,钢管立杆应设置在板桩外侧;

2当采用木立杆时,预埋件应与木杆件连接牢固。

4.3.3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焊接、定型套管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2当采用原木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80㎜,红松、落叶松稍径不应小于70㎜;栏杆立杆木杆稍径不应小于70㎜,并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回火铁丝进行绑扎,绑扎应牢固紧密,不得出现泻滑现象。用过的铁丝不得重复使用;

3当采用其他型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脚手钢管材质强度相当规格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轴或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4.3.4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1kN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4.3.5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3.6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部分条文摘录

3.11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

3.11.1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安全检查评定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的规定。

3.11.2 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基坑降排水、坑边荷载。一般项目包括: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工程监测、作业环境。

3.11.3 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深基坑施工必须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2)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部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2 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 的必须有符合防护要求的临边防护措施。

3 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

1)坑槽开挖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边坡;

2)基坑支护的施工应符合支护设计方案的要求;

3)应有针对性支护设施产生变形的防治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4)应严格按支护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及支撑的拆除;

5)采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专业施工资质。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部分条文摘录: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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